国务院日前印发“关于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”(国发〔2018〕9号),就今年政府工作提出的12个方面57项重点任务,确定了具体分工和责任单位。其中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工作3项,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16项;住建部牵头工作1项,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13项。
一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
继续抓好“三去一降一补”,大力简政减税减费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提升经济发展质量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、发展壮大新动能
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,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,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,在医疗、养老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多领域推进“互联网+”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。发展智能产业,拓展智能生活,建设智慧社会。运用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。加强新兴产业统计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牵头,教育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文物局、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三、加快制造强国建设
推动集成电路、第五代移动通信、飞机发动机、新能源汽车、新材料等产业发展,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,推进智能制造,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,创建“中国制造2025”示范区。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,强化产品质量监管。(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国防科工局、开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,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建设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劳动者大军,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国防科工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四、继续破除无效供给
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,严格执行环保、质量、安全等法规标准,化解过剩产能、淘汰落后产能。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,退出煤炭产能1.5亿吨左右,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。加大“僵尸企业”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,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。减少无效供给要抓出新成效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水利部、应急管理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、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五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
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。在全国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重点是照后减证,各类证能减尽减、能合则合,企业开办时间再压减一半。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。全面实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,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。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。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,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“只进一扇门”“最多跑一次”,积极推进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,推广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。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,推进办事材料的目录化、标准化、电子化,开展在线填报、在线提交、在线审查。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,统筹服务资源,统一服务标准,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“多跑腿”等问题。加强宣传推广和引导,提高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。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,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。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打通信息孤岛。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,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。优化营商环境要破障碍、去烦苛、筑坦途,为市场主体添活力,为人民群众增便利。(国务院办公厅、国务院审改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六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
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,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。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“五险一金”缴费比例。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,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,降低过路过桥费用。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。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,不合理的坚决取消,过高的坚决降下来,让企业轻装上阵、聚力发展。(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,民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七、促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上水平
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,推进“双创”示范基地建设,鼓励大企业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放创新资源,发展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,形成线上线下结合、产学研用协同、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,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,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共青团中央、中国科协、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八、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
以保护产权、维护契约、统一市场、平等交换、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。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,对产权纠纷申诉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。让恒产者有恒心,让投资者有信心,让各类产权所有者安心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,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加快技术、土地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,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,打破行政垄断,防止市场垄断。要用有力的产权保护、顺畅的要素流动,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九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
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,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务院国资委、证监会、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协调推进医疗价格、人事薪酬、药品流通、医保支付改革,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,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。深入推进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改革,充分释放社会领域巨大发展潜力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财政部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教育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、健全生态文明体制
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,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,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完善生态补偿机制,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商务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一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
推进消费升级,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。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,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。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、养老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服务供给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,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。推动网购、快递健康发展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要依法惩处、决不姑息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二、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
坚持共商共建共享,落实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。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,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。扩大国际产能合作,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。优化对外投资结构。加大西部、内陆和沿边开放力度,提高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,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外交部、商务部牵头,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务院国资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国防科工局、国家外汇局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三、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
进一步拓展开放范围和层次,完善开放结构布局和体制机制,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。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,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。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,扩大电信、医疗、教育、养老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。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,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,放宽或取消银行、证券、基金管理、期货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,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。进一步调整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。加快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。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。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。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,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“一口办理”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四、着力促进就业创业
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,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进一步拓展就业岗位,运用“互联网+”发展新就业形态。今年高校毕业生820多万人,要促进多渠道就业,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。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、管理和保障工作。加大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,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。扩大农民工就业,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。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,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,使更加公平、更加充分的就业成为我国发展的突出亮点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务院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统计局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、中国残联、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五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
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,一半用于大病保险,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大病保险救助,扩大大病保险病种。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,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、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。(财政部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,加强全科医生、儿科医生队伍建设,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通过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”、医联体等,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。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。坚持预防为主,加强重大疾病防控。改善妇幼保健服务。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。鼓励中西医结合。对境外已上市销售的药品,研究简化进口使用的审批手续,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可及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,注重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,加快实现全程留痕、信息可追溯,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、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,让消费者买得放心、吃得安全。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六、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
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,今年开工580万套。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,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,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落实地方主体责任,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,培育住房租赁市场,发展共有产权住房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。(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务院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证监会、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七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
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,加强社区治理。发挥好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。促进社会组织、专业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健康发展。营造尊重妇女、关爱儿童、尊敬老人、爱护残疾人的良好风尚。(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国家民委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务院扶贫办、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民银行牵头,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,落实普法责任制。推进平安中国建设,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,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,整治电信网络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、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。(公安部、安全部、司法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八、全面推进依宪施政、依法行政
严格遵守宪法法律,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有权不可任性,用权必受监督。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,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,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,认真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意见,听取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。政府要信守承诺,决不能“新官不理旧账”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。坚持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,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,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。(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全面推进政务公开。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,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,深入解读阐释政策,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,更好引导社会预期。加快修订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并完成总结验收,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。全面推动国务院部门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。(国务院办公厅、司法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务院新闻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十九、加大精准脱贫力度
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,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。深入推进产业、教育、健康、生态和文化等扶贫,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,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,注重扶贫同扶志、扶智相结合,激发脱贫内生动力。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,中央财政新增扶贫投入及有关转移支付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。对老年人、残疾人、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,因户因人落实保障措施。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,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帮扶。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,改进考核监督方式。坚持现行脱贫标准,确保进度和质量,让脱贫得到群众认可、经得起历史检验。(国务院扶贫办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人民银行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、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
完善农村医疗、教育、文化等公共服务。改善供水、供电、信息等基础设施,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。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,推进“厕所革命”和垃圾收集处理。促进农村移风易俗。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大力培育乡村振兴人才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,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(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一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
今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、公路水运投资1.8万亿元左右,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。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。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,比去年增加300亿元。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,在铁路、民航、油气、电信等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,使民间资本进得来、能发展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航局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二、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
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,今年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%,重点地区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继续下降。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提高污染排放标准,实行限期达标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。开展柴油货车、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,继续淘汰老旧车。深入推进水、土壤污染防治,今年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%。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,全面整治黑臭水体。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,完善收费政策。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,严禁“洋垃圾”入境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,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,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,加强地下水保护和修复,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,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。严控填海造地。严格环境执法和问责。要携手行动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中国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三、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
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,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。完善城镇规划,优先发展公共交通,健全菜市场、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,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。有序推进“城中村”、老旧小区改造,完善配套设施,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。加强排涝管网、地下综合管廊、海绵城市等建设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商务部、国家能源局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四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
稳步提高城乡低保、社会救助、抚恤优待等标准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发展居家、社区和互助式养老,推进医养结合,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。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。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。做好伤残军人和军烈属优抚工作。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,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。倾情倾力做好托底工作,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。(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全国总工会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五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
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。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。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,认真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》,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、法治化、信息化水平。全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,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、化解重大风险隐患。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,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,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、化解在属地。(国家信访局牵头,教育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